欢迎访问淄博博山兴通机械厂官方网站!
产品中心 放心合作 赞誉无数
Free design 免费设计方案
Service support 完善售后服务支持
新闻资讯
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

降税≠降价!税率降至13%后,我们怎么应对客户的降价要求?

2019-03-21

近日朋友圈刷爆了一条4月份按增值税13%开的话,不做补税处理的重要通知,不少客户也开始询问降税了是不是可以降价,那么,降税真的=降价吗?


去年国家把增值税从17%降到16%,就有众多朋友反应他们的客户借机要求降价1%,那我们来捋一捋:




现在假设你的采购成本是100元,成交价是120元。


如果按17%增值税率,你的

进项税是100*0.17=17元

出项缴税是120*0.17=20.4元

实际进项抵扣后,纳税额为:20.4-17=3.4元

实际利润为120-100-3.4=16.6元


如果你不给客户降价,增值税为16%,则你的

进项税是100*0.16=16元

出项税是120*0.16=19.2元

纳税额为:19.2-16=3.2元

实际利润为120-100-3.2=16.8元

这意味着,如果你不给客户降价,少缴纳的0.2元税都归你了。


如果你给客户降价1%,则成交价是120*(1-1%)=118.8元。如果按16%增值税率,你的

进项税是100*0.16=16元

出项缴税是118.8*0.16=19元

实际进项抵扣后,纳税额为:19-16=3元

实际利润为118.8-100-3=15.8元

这比原来未降价未减税少赚了16.6-15.8=0.8元,利润减少了4.8%。


可以看出,在你给客户降价1%的情况下,如果你的供应商没有给你同时降价,那么,你的利润将损失将近5%。


而就在3月15日上午,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,李总理提到4月1日起正式降税:制造业增值税由16%的税率降至13%,争论再起,客户再次借机要求降价3%...


再来接着上面的例子捋一捋:


依然假设你的采购成本是100元,成交价是120元。


按照增值税为16%,你的

进项税是100*0.16=16元

出项税是120*0.16=19.2元

纳税额为:19.2-16=3.2元

实际利润为120-100-3.2=16.8元


如果你不给客户降价,增值税为13%,则你的

进项税是100*0.13=13元

出项税是120*0.13=15.6元

纳税额为:15.6-13=2.6元

实际利润为120-100-2.6=17.4元


此时,降税3%减税金额为17.4-16.8=0.6元,并不是120*3%=3.6元。


如果你给客户降价3%,则成交价是120*(1-3%)=116.4元。如果按13%增值税率,你的

进项税是100*0.13=13元

出项缴税是116.4*0.13=15.132元

实际进项抵扣后,纳税额为:15.132-13=2.132元

实际利润为116.4-100-2.132=14.268元

这比原来未降价未减税少赚了(减税前)16.8-(减税后并降价3%)14.268=2.532元,利润减少了15.1%。



我们抛开企业竞争力量之说,仅就降税了,对企业的价格是怎么影响的,来给提出降价要求的企业和应对降价要求的企业,分析一下降价对价格的影响。


首先,国家降税率,并不是对销售价格也相应的降低了同样的百分比,我们上一次见到增值税降1%,终端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并没有因此也降一个百分点,是吧?提出要求供应商降价的企业,首先看看你自己的销售价格,是否也降了呢? 


可能对于中间环节的企业来说,他们的客户要求这样降价,他们被迫也是降了,可这个要求,首先是从下游客户传导下来的,这是一个竞争的结果,也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,这不是增值税的原理导致的结果,所以,做企业,始终要想到自己处于什么样的竞争环境中,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是关键。


其次,假如所有上下游企业都按国家的税率来自觉的重新调整价格,也不是政策降3%的增值税税率,就要求上游供应商降价3%的,因为政府对企业征税,并不是降了3%的征收率(征收率与税率不是一个概念),增值税实质上是对企业增值部份按税率征税,企业的增值率不会是100%。


而且,就算每个企业都将政府的减部份让渡给下游企业,一个环节的增值税是这个环节增值部份减少的征税,才是可以让渡给下游的部份,这个部份的比例应该是这个环节增值率与减税率的乘积。用公式表示:不含税价格下调=增值率*3%,含税价格下调=增值率*3*/1.16。


举个例子:企业的进项占营收的60%,假如企业的进项100%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不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,进销项都是可以相抵的,那么,对这个企业来说,只是对增值的40%按税率征税了。那么,现在增值税降3%,对该企业来说,只是减少了增值税税负1.2%,这个1.2%,还是是相对不含税销售而言的,不是对含税销售收入而言的。相对降税前的含税销售收入,只减少了税负1.0345%。


因此,从纯降税来看税负的下降,每个企业减税的空间,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率和上游企业的减税转移。实际上,上游企业也不可能是降价3%,合理的只能是将上游减税的部份转移到下游


因此,借势要求上游或下游都要降3%的企业,不是不懂,就是借故耍流氓。但是在中国这类耍流氓的企业非常多,现实中有很多大集团、企业都非常强势,借机要求它的供货方(特别是充分市场竞争的部品)降价3%,供货方为了存活也不得不接受!